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从“补短板”迈向“提质效”,但不同区域自然禀赋、产业结构与治理基础差异明显,山区乡村建设成本高、治理链条长,部分地区仍面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不足、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不完善、农业面源污染压力较大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畅等现实难题。
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部公布首批23个美丽乡村先行区名单,既是对阶段性治理成效的制度化确认,也为下一步以点带面、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路径样本。
问题层面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具有“点多面广、投入分散、长期性强”的特点。
一方面,村庄分布广、人口相对分散,导致污水治理和垃圾收运处理的单位成本高,设施建得起更要管得好;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尚处于爬坡期,化肥农药减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需要稳定机制与持续投入。
同时,生态优势如何转化为发展优势仍是一些地区的关键课题,生态价值“算得清、兑得了、可持续”还需更多实践探索。
原因层面分析,美丽乡村建设既受制于基础设施历史欠账,也与治理体系和发展模式密切相关。
部分地区存在规划统筹不足、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不畅、产业支撑薄弱等问题,导致生态治理成果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之间衔接不够紧密。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入选地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具备山清水美等基础条件,村庄干净整洁,污水垃圾治理有效,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并在生态环境治理、农业绿色发展以及生态价值转化等方面形成特色做法,具备示范带动意义。
可以说,先行区的遴选强调“基础过关+机制可行+经验可复制”,旨在避免“一阵风式”建设,推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同步提升。
影响层面看,首批先行区的发布释放出三个清晰信号:其一,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将更加注重系统性与协同性,从单点整治转向“环境质量改善—产业结构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联动推进;其二,分类施策导向更为鲜明。
名单中既包括破解山区乡村建设难题、统筹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的地区,也包括探索“生态保护+特色产业”、推进城乡融合的地区,还包括以保障生态底色、实现产业兴农为重点的地区,体现了不同功能定位下的治理侧重;其三,政策支持将更强调可复制可推广,通过典型引路带动更多县域形成“整县推进”的建设格局。
以湖南湘潭韶山市入选城乡融合发展类先行区为例,其在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与推动绿色产业衔接方面的探索,有望为同类地区提供参考。
对策层面,推进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需要把握三条主线。
首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短板,完善“建管并重”机制,推动设施运维专业化、资金保障稳定化,避免“重建设、轻管理”。
其次,坚持产业与生态协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以减量增效、循环利用为抓手,促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同时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提升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再次,坚持城乡融合与县域统筹,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布局放在县域一体化框架下谋划,推动要素合理流动,形成环境改善与民生提升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前景层面,从数据看,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态势持续巩固。
相关进展显示,2025年我国农村环境整治新增行政村2.4万余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较“十三五”末显著提升;全国5042个房前屋后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20%,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初步显现。
按照规划,到2027年将重点支持约100个县开展先行区建设,带动整县建成比例提升至40%。
可以预期,随着先行区建设推进,农村生态治理将更加注重质量提升与长效运行,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的转化通道将进一步拓宽,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有望实现新的跃升。
从“千村示范”到“万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正在书写新时代的绿色答卷。
首批先行区的实践表明,生态优势完全能够转化为发展胜势。
未来,如何在保持地域特色的同时构建长效机制,仍需各地在政策创新、技术应用和群众参与等方面持续探索。
这场关乎亿万农民福祉的绿色变革,终将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乡村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