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成都等地入选。按照三部门此前印发的工作安排,将支持约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政策实施期限为6个月。试点期间,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以及居民服务业等行业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票面金额达到一定额度的发票后,可参与抽奖。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有关补贴由试点城市按规定及时兑付。
有奖发票试点的启动,说明了有关部门提振服务消费、完善市场监管上的探索;这项政策将消费激励与经营规范结合,既回应消费者关切,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随着试点推进,预计将提升索票率、规范开票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各上取得更可见的成效。各试点城市应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兑付及时、规则清晰、风险可控,为后续推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