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某地在监督纠偏方面下了大功夫,专门给共享电单车的管理来一次规范,从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2025年4月,这个县的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就发现了城市管理局在共享电单车这个新兴业态上管理出了问题。虽然名义上是“备案登记准入制”,但实际上却把经营期限还有车辆投放数量都给限定了。这次监督机构判断出,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行为,违背了相关法规政策的核心精神。而且,县城市管理局还收取了所谓的管理费用,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经营负担。面对这些问题,监督机构果断行动起来,向县城市管理局发了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意见书中明确要求取消违法违规设定的市场准入限制,并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清退回去。在压力之下,县城市管理局迅速整改,废除了不合法条款并把41.4万元还给了9家受影响的企业。这次监督不仅仅是纠错和退费这么简单。县城市管理局开始探索建立以公平竞争为基石的新监管机制,摒弃了过去直接干预市场的旧模式。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非常重要。任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都会被纳入监督视野并得到纠正。司法部发布这个典型案例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警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具体行动来落实。特别是在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的当下,各级政府需要把握好监管尺度才能让市场真正发挥作用。这个案例提供了一种可行的监督与整改范式:从个案纠偏到制度重构、从事后监督到事前预防、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