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朱女士有套房子对外出租。虽然房子是自己的,但她把管理的活儿都交给了物业公司。朱女还特意找了中介,签了五年的租房合同,每月收租金4100元。本来图的是收点钱补贴家用,没想到物业公司竟然把房子给了搞违法勾当的人。 前几天警察突然找上门来,告诉朱女说她名下的房子里有人在卖淫。警察在现场抓了两名失足女性和六名嫖娼男子。听到这个消息,朱女赶紧找物业公司理论,希望他们给个说法。物业公司的人倒也坚决推脱责任,根本不承认这事跟自己有关。 这下可把朱女给气坏了。作为房东她完全不知情,心里特别冤枉。国家法律可是保护合法财产的,正常出租房屋没问题,但是如果房子被用来卖淫嫖娼,房东肯定得跟着吃官司。《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说了,物业公司要是没管好屋子、没及时报信儿,那就等着受罚吧。既然他们收了钱就要管事儿,结果没管好还得让房东背锅。 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说法,租客要是想把房子租给别人得经过房东同意。要是因为租客乱来造成损失,那也是租客自己的责任。像这次情况明显是物业公司没尽到管理义务,导致屋子变成了违法场所。 所以朱女有权终止这份合同,并且要求物业公司赔钱赔偿损失。只要房东确实不知情或者没法查清楚租客在干啥坏事,一般就不用承担连带责任。遇到这种事最好赶紧报警让警察介入调查一下,这样才能保住自己的钱袋子不被连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