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
这一专门性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新兴电商业态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表示,直播电商凭借其互动性强、传播范围广、交易效率高等优势,已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然而,伴随行业快速发展,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日益增多,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频发,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当前直播电商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在于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管制度不完善、执法标准不统一。
部分平台对入驻商家审核不严,直播营销人员缺乏专业培训,食品质量把关不力,导致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同时,现有法律法规对新业态覆盖不够全面,监管部门执法依据不足,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针对上述问题,新规从多个维度构建了全链条监管体系。
在平台责任方面,明确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承担审查登记、人员培训、风险自查、违法行为处置等职责,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将主体资质、食品合规性、直播行为规范性纳入风险管控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在运营者和营销人员责任方面,新规按照直播前、直播中、直播后三个阶段,系统规范了信息公示、合规审核、信息发布、抽样检验等各项义务。
特别是要求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
直播电商不是监管的“空白地带”,食品安全更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以制度明确责任、以机制压实执行、以处罚提升震慑,有助于把直播流量转化为质量增量。
随着新规实施,行业应在规范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在“看得见”的直播间里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