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流氓”诉讼不是博弈筹码

在推进IPO的紧要关头,最怕突然冒出来的专利纠纷。大家都知道,这时候哪怕官司打赢了,或者只给500元的和解费,也都会伤元气。关键问题在于对方动机不纯,想在关键时候搞事捞好处。面对这种“碰瓷式”的诉讼,拟上市的公司很难做选择:打吧,费时费力,还可能让上市节奏乱了套;不打吧,庭下高价和解也未必能消停,反倒让莫须有的罪名坐实。最高人民法院最近的一个判决给大家打了个样。这次是露韦美跟宇树科技之间的纠纷。露韦美是做日化的,跟知名科技公司打官司本来就挺让人费解。结果查下来发现,露韦美根本没制造和销售涉案产品,而且在获得专利才五天后就把宇树科技告了。更离谱的是,赔偿金额的说法一会儿一变。起诉状里说是宇树科技侵权获利好几千万,但只主张赔500元;二审中又要求先判赔8000万元;结果二审询问完才过一天又改成500元了。对于这种反复无常的做法,最高法的判决书用词很严厉,说他们既精心算计又违反诚信原则。 在企业上市过程中,正当的维权是好事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但要是把诉讼当成敲诈工具就坏了。不仅害了单个企业,也污染了整个创新环境。擅长打官司套利的投机者坐收渔利,而真正搞创新的实体企业却要疲于奔命。法律界人士说这种“专利主张实体”(PAE/NPE)也就是俗称的“专利流氓”,美国那边的Patent Troll很典型了。 这次判决不仅解决了这起案子,还传达了两个信号:企业自己得练内功硬起来应对挑战;还要靠制度和法治来治这种恶意诉讼。投机者往往利用IPO窗口期用低成本诉讼施压,企业必须主动作为:别情绪化妥协敢依法抗辩;也要提前做好专利布局保护核心技术,从源头上减少被盯上的风险。 制度层面上资本市场是支持创新的枢纽得确保上市企业能专心冲刺。司法机关正用坚定的态度把那些形式合法但动机不纯的诉讼给揪出来旗帜鲜明地告诉大家“专利权不是敲诈工具诉讼不是博弈筹码”。说到底就是要用司法力量给科技企业扫清障碍捍卫规则让创新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