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了20 多年,分手时还能索赔20 万元吗?

大家都知道,非婚同居了20多年,分手时还能索赔20万元吗?听起来挺复杂的吧。最近楚雄市三街镇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张某和王某以情侣的身份一起生活了这么久,最后闹得不可开交。大家都希望感情走到尽头好聚好散,但现实往往不是这样。楚雄市司法局三街司法所给了很大的帮助。 张某和王某一直没结婚,可这次分手让他们俩吵得不可开交。张某觉得自己的青春都没了,要求王某给他20万元作为分手费。而王某觉得在同居期间自己尽了责任,不同意支付。双方都很坚持自己的立场。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他们只好向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立刻组成了一个专门的调解小组。调解小组先把重点放在情绪疏导上,大家先听彼此倾诉一下心声。调解员耐心地跟他们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关于财产分割和经济补偿的规定。 调解员告诉张某和王某,分手补偿费不属于法律支持的诉求范围。调解员给他们讲道理:如果只是为了结束同居关系而约定的情感补偿,不属于法定义务,没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他们必须依法主张合理的诉求。 最后经过多轮沟通,双方都冷静下来了一些,同意协商一个折中方案。调解协议最终确定下来了。工作人员也提醒大家:很多人觉得同居多年分手应该得到赔偿,但从法律角度看这是行不通的。这种情感或道德承诺给的补偿本质上属于自然债务,没有强制执行力。 所以大家记住啦!没有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如果出现矛盾纠纷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责任感、使命感还有幸福感都可能大打折扣!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