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照护与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随着老龄化加深,家庭照护需求快速上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32338万人,占比23%;65岁及以上人口22365万人——占比15.9%。基于此——越来越多中青年劳动者需要同时承担育儿与赡养责任,而以全日制、固定工时为主的就业形态,难以为照护义务预留制度化空间。现实中,不少劳动者“继续全职工作”与“被迫退出职场”之间被动取舍,劳动关系因此更易紧张,纠纷增多,家庭与职业风险也随之叠加。 原因:制度供给滞后与用工管理惯性叠加。一上,现行劳动用工规则对弹性工作、非全日制、阶段性离岗等需求覆盖不足。带薪照护假、陪护假等部分地区已有探索,但在适用条件、成本分担、责任边界和争议处理各上缺少统一清晰的操作规范,导致“制度有了但难落地”“需求存却缺通道”。另一上,用人单位在考勤、绩效、岗位设置等管理上仍以稳定在岗为核心指标,面对临时照护、短期缺岗等情形,往往采取更刚性的管理方式,继续加重劳动者的脆弱处境。部分企业即便愿意提供弹性岗位,也会因工时核算、社保缴纳、用工责任边界不明而顾虑合规成本与争议风险,导致探索难以持续。 影响:既牵动民生,也关系经济韧性与劳动力供给。对劳动者而言,照护压力长期缺少制度支持,容易带来就业中断、收入下降和职业发展受阻,进而影响家庭消费能力与生活预期;对企业而言,劳动者被迫离岗会抬高招聘与培训成本,岗位经验断层不利于组织稳定;对社会而言,当照护责任更多由家庭自行消化,生育、就业与养老之间的连锁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影响劳动参与率与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此外,在延迟退休改革稳妥推进的过程中,高龄与超龄劳动者规模扩大,劳动权益保护、岗位适配与职业安全等问题更为迫切;若规则缺位,新的风险点也可能随之出现。 对策:以规则更清晰、权益更可及、成本可分担为导向加快制度完善。专家普遍认为,应围绕“家庭照护—灵活就业—高龄就业”三类现实需求,加快立法修法与制度衔接。一是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照护支持制度。推动育儿假、陪护假等从“倡导”走向“可执行”,明确适用范围、请休程序、工资待遇与成本分担机制,减少因审批口径不一引发的摩擦。对确有照护需要的劳动者,可探索阶段性工时调整、短期岗位调整、居家办公等安排,并以规范流程与证据规则降低争议。二是补齐非全日制与弹性用工的规则短板,明确工时核算、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及工伤保障等关键环节,减少企业因规则不清产生的“不敢用”“不愿试”顾虑,使“中间选项”真正可用、能用。三是加快构建高龄、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2025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对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作出安排。业内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保障对象与保障范围,同时兼顾高龄劳动者就业稳定、平等就业机会与职业培训等需求,形成以能力提升与岗位适配为核心的支持体系。四是强化就业促进政策与公共服务供给。可研究对吸纳高龄劳动者、提供家庭友好岗位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度支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与职业培训供给,推动岗位设置更匹配不同年龄段劳动者的身体特征与工作能力,实现“能者上岗、适者久岗”。 前景:从“个体困境”走向“制度应答”将成为趋势。人口结构变化将长期影响劳动力供求与家庭照护格局,劳动用工制度也需从单一、刚性的管理逻辑,转向更强调包容性与可持续性的治理逻辑。未来一段时期,弹性用工统一规则、高龄劳动者权益系统保障、照护假制度的可执行设计等,将成为政策完善的重要方向。随着延迟退休进行、用工形态更趋多元,建立可预期、可操作、可监督的制度体系,有助于稳定劳动关系、提升劳动力供给质量,并为企业与劳动者划定更清晰的行为边界与安全预期。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面临的长期课题——它不仅改变人口结构——也在重塑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方式。从刘先生的法庭胜诉到企业对灵活岗位的探索,从地方试点“家庭友好岗”到国家层面的权益保障规定,可以看到社会正在主动适应新形势。完善灵活用工制度、保护高龄劳动者权益,既关乎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也是应对老龄化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的制度选择。只有制度设计更贴近人口结构变化,劳动者才能在职场与家庭之间获得更可持续的平衡,社会也才能在老龄化挑战中走向更包容、更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