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底,忻州河曲县的李花和王明正在热恋中。王明生意上缺钱,找李花借了5万元,当场写了借条。他还借李花的信用卡用,答应半年连本带息还清。可到期后,王明没还钱,反而把信用卡刷爆了。到了2026年年初,两人怎么谈都谈崩了,李花只好去河曲法院告王明。 河曲法院受理后,法官李宇龙没直接判决。他找了两人背靠背谈心,发现了问题的症结。原来王明觉得自己恋爱期间付出太多:陪旅游、买衣服、发红包、送礼物,加起来比5万还多。他憋着一肚子气,觉得既然女方非要算清借款,不如把所有账都算清楚再分手。李花态度很坚决:“5万有借条就是借款,信用卡是我的必须还清。”两人一个要算感情经济账,一个要讨明确借款债,谁也不让谁。 李宇龙决定给两人上堂“普法课”。他对两人说:“你们还年轻未婚,以后还会遇到婚恋和财产问题。这次不只是结案,要教你们怎么理性处理感情和金钱的关系。”李宇龙用大家能听懂的话解释了《民法典》:彩礼是给结婚的钱,没结婚可以要回;节日红包、日常开销、小额礼物是为了增进感情的赠与,一般不用还。借条上写了5万就是借贷关系;旅游、购物没特别约定就是自愿赠与。 经过两小时讲解疏导,王明认识到自己错了。李花也明白了恋爱期间小额开销的性质。最后双方放下了对立情绪:王明分期归还5万借款和信用卡欠款;恋爱期间的日常开销互不追究。这场纠纷在法律和情理的温暖下化解了。 李宇龙法官提醒大家:恋爱期间大笔钱最好写清楚是借还是送;小额礼物要量力而行;出了事先冷静谈,不行再找法律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