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园欺凌隐蔽性增强,低龄化与网络化特征值得警惕。近年来,校园安全治理进入精细化阶段,但部分学校与家庭的日常管理中,欺凌行为仍可能以肢体冲突、语言侮辱、社交排斥、网络攻击等形态出现,且常被误认为“同学玩闹”“小矛盾”。一旦处置不当,容易从偶发冲突演变为持续性伤害,影响受害学生身心健康与学习生活秩序,也对校园治理与家校协同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认知偏差与规则意识薄弱叠加——导致“边界感”缺失。一上——部分未成年人对行为后果、法律责任的理解不充分,容易将起哄、取笑、孤立等视为“无伤大雅”;另一方面,网络社交的匿名性与传播性放大了言语攻击、偷拍视频传播等风险,给取证、追责与心理干预带来困难。此外,少数学生存情绪管理与冲突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遇到摩擦时倾向以强势方式“解决”,也使得欺凌更易发生。对此,明确法律红线、澄清责任误区、强化同伴互助,成为预防的关键。 影响——对个体、家庭与校园生态造成多重损害。欺凌不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冲突,更可能引发焦虑抑郁、自我否定、逃学厌学等心理与行为问题,甚至诱发极端事件风险。对家庭而言,长期纠纷容易造成亲子关系紧张与教育方式失衡;对学校而言,若应对迟缓或处置不规范,将削弱师生安全感,影响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更重要的是,欺凌行为若不及时纠偏,可能固化为以强凌弱、以群压人的不良规则,侵蚀未成年人规则意识与社会信任。 对策——以法治宣讲为抓手,把“知法明界”与“会用会防”落到细处。此次长春汽开区法院走进汽开区第十三小学,围绕“守护青春 与法同行”开展专题宣讲,将真实校园场景作为切入点,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可理解、可操作的行为规范。宣讲从欺凌常见类型入手,帮助学生辨析“善意玩笑”与“恶意伤害”的本质差异,强调任何以侮辱、威胁、强迫、传播隐私等方式造成他人持续性痛苦的行为,都可能触及法律底线。 在法律解读环节,宣讲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涉及的法律制度以及民事责任等要点,阐明欺凌行为的界定标准、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与现实影响,重点纠正“年龄小就不用负责”的错误观念,引导学生理解法律既是保护自身的工具,也是约束行为的尺度。宣讲同时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通过情景化提示让学生明白遇到侵害时要优先脱离风险、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必要时寻求依法救助并留存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学校与家庭进行处置与干预。 在应对指导上,宣讲强调“科学求助胜过冲动对抗”。针对受欺凌者,提出自我保护、及时报告、寻求可信成年人支持等路径;针对旁观者,倡导不围观、不起哄、不沉默,鼓励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制止或向老师反映;针对可能实施过激行为的学生,提醒以理性沟通替代暴力宣泄,学会换位思考与尊重边界。互动问答环节中,学生围绕威胁恐吓、网络攻击、被孤立排挤等问题集中提问,宣讲人员逐一回应,以清晰规则和可行步骤消除疑虑,推动法治意识从“听懂”走向“会用”。 前景——以机制化供给推动普法常态化,形成学校、家庭、司法协同治理合力。汽开区法院表示,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机制,围绕校园安全、网络行为规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创新普法载体与活动形式,推动沉浸式、体验式、启发式法治教育在校园落地。同时,完善与学校的联动沟通,推动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的处置链条更加顺畅,促进校规校纪与法律规范衔接,提升校园风险治理的预防能力与处置能力。随着普法内容不断细化、协同机制不断健全,法治教育有望从“一次性宣讲”转向“持续性滋养”,让规则意识成为学生成长的内在自觉。
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基石;长春汽开区法院的实践表明,只有让法律贴近生活,才能真正在青少年心中生根。随着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期待更多司法机关创新普法方式,以法治护航青春,为培养守法公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