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事故最关键的地方在于界定它到底是不是真的

产品质量事故最关键的地方在于界定它到底是不是真的,这得看它符不符合几个法定特征。 一般来说,这类事故得具备四个方面: 第一个特征是事发原因特殊。它跟普通事故不一样,最大区别就在“病根”上。这个事故的发生必须得因为产品自身有质量缺陷,还得给用户造成了意外的灾难或者变故。要是用户违规操作或者没按说明用坏了,那可不算。这次案件里,虽然出事了,可是查下来发现是当事人谭某违规操作弄的,压根不是桶的质量问题。有个化工厂买了一批钢桶装危险品,结果桶塞没封好,货漏了把别的东西给污染了。化工厂找厂家索赔,质监部门一查发现是化工厂灌装完后安装得太松了。所以判定这是使用不当引起的,跟产品缺陷没关系。 第二个特征是时间点特殊。产品质量责任仅限于在产品有效的使用期限里出的事儿。要是用户明知产品报废了还在用,那责任就在自己头上。而且这事儿必须得是在消费或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个果酱厂去年买了两百只内涂钢桶,结果果酱没产够没派上用场就放在院子里。今年想用的时候发现涂料都掉了污染了果酱。厂子说是钢桶的问题去告工厂,后来法庭看了合同发现这批桶早过期三个月了,不算质量问题。 第三个特征是当事人特殊。通常是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担责。如果是运输或者存储弄坏了货,生产者赔完受害人还能找物流算账。受害人往往是买货的人或者消费者,但如果第三人也受了害,也算受害者之一。有个运输公司拉黄磷的卡车爆了,查下来是因为桶密封不好漏水自燃了。安全部门说是典型的质量事故,得制桶企业赔钱给黄磷厂和运输公司。 第四个特征是责任综合多样。出了这种事故不光得赔钱负民事责任,有时候还得吃罚单甚至坐牢。尤其是要是出了人身伤亡的大事故,责任人除了赔钱还得受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