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9时许,在宁夏石嘴山贺兰山自然保护区道路沟失联近17小时的两名女研究生成功获救,身体状况良好。
这起野外科研安全事件的圆满解决,得益于多部门协调联动的高效救援机制,同时也为野外科研活动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据石嘴山市相关部门通报,失联人员罗某、王某某均为在读研究生,本月以来一直在贺兰山惠农区沙巴台煤矿周边开展野生动物研究及粪便采样工作。
12月26日下午4时,两人与另一名研究生及红果子管理站工作人员结伴进山作业。
工作结束后,两名女学生为补充采集实验样本临时脱离队伍,因进山过深导致迷失方向,最终引发失联险情。
贺兰山自然保护区道路沟地形复杂,山路崎岖难行,冬季夜间气温骤降至零下十几摄氏度,恶劣的自然环境为救援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12月27日凌晨零时,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接到求助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联合消防救援人员、众安救援队组成专业搜救队伍,连夜徒步进山开展搜救行动。
搜救队伍采取分组作业模式,沿山域河沟、山脊同步展开拉网式搜索。
面对复杂地形和极端天气条件,救援人员克服重重困难,运用无人机等先进设备辅助定位。
凌晨6时许,搜救组通过无人机成功锁定失联人员大致方位,随即开展地毯式排查。
救援人员循着山脊附近传来的微弱呼救声持续搜寻,最终于上午9时许成功找到两名失联研究生,并安全护送下山。
此次事件反映出当前野外科研活动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方面,科研人员安全意识有待提升,对野外作业风险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应急处置能力;另一方面,科研单位在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等方面仍有不足,未能形成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
野外科研工作具有环境复杂、风险较高的特点,特别是在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开展研究活动,更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野外科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确保科研活动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开展。
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作为野外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在组织野外科研活动前,要对参与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定位装置、急救用品等安全装备;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同时,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域内科研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准入审批制度,对科研团队的资质、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核。
在科研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加强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为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服务。
这场与时间赛跑的生命救援,既是对我国山地应急体系的一次实战检验,也暴露出科研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如何平衡科学研究需求与人员安全保障,需要管理机构、高校团队与社会力量共同构建更完善的防护网络。
正如参与救援的消防队员所言:"大自然的数据值得追寻,但生命的底线不容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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