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部门作为维护道路安全秩序的重要力量,其职责边界往往被认为局限于交通管理领域。然而,郑州、商丘等地公安交管部门的实际工作表明,真正的为民服务精神远超越这个框架,要求民辅警在任何时刻、任何地点遇到群众困难都要挺身相助。 三月中旬,郑州交管六大队执勤人员在龙湖外环北路巡逻时,意外发现河堤坡区域火情。当时正值春季干旱时期,枯草燃烧、火苗窜动,周边遍布绿植与干枯植被,一旦火势蔓延将造成难以预计的后果。面对突发险情,巡组民辅警没有选择观望或简单报警,而是立即展开先期处置。鉴于巡逻车辆未配备专业灭火器材,执勤人员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利用随身携带的防暴盾牌铲取堤坡沙土覆盖火点、压制明火。经过快速有效的处置,现场明火基本熄灭,火势得到初步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了火情扩散风险。随后,执勤人员又主动拨打119火警电话,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对燃烧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和深度清理,确保彻底消除复燃隐患。整个过程中,民辅警体现出的沉着冷静、分工协作的专业素养,以及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位的责任意识,值得充分肯定。 ,商丘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勤务二大队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中,同样展现了人民警察的职业操守和人性化关怀。当事人李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遭遇棘手问题,接警民警胡林峰、邓颖异迅速赶赴现场,细致勘查现场、固定有关证据。更为重要的是,民警没有仅仅停留于事故责任认定,而是主动将事故双方邀请至调解室进行调解。在民警专业、公正、耐心的努力下,双方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这种做法充分表明了现代警务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人文关怀,将对抗性的纠纷转化为互相理解的共识。 这两则事迹的共同特点在于,交管民辅警在各自岗位上都超越了最基本的职责要求。应急救援本不属于交管部门的常规职责,但他们在发现火情时没有推诿,而是主动担当;矛盾纠纷的调解需要投入额外的时间和耐心,但他们在完成基本工作后仍然坚持不懈。这种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来自于对人民警察身份的深刻理解,也来自于对群众利益的真诚关切。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两则事迹反映了公安交管部门在新时代的使命担当。随着社会发展和群众期待提升,人民警察的职责内涵也在不断扩展。不仅要依法执行交通管理,还要在应急救援、纠纷化解、社会治理等多个领域发挥积极作用。这要求每一位民辅警都要树立宽阔的服务视野,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调解协调能力和人文关怀能力。
守护群众安全感,既在危急时刻敢于上前、快速处置,也在日常工作中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地化解矛盾;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把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是提升城市治理韧性的重要路径。岗位越平凡,越考验责任与细致: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规范落到细处,群众才能在每一次求助、每一次出警中感受到更踏实、更可持续的安全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