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老宝塔河流经咸宁市咸安区老城区并汇入淦河,曾因污水直排、垃圾堆积等问题影响河道水质和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类似的点源污染、固废乱堆以及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现象,部分区域也较常见。治理既要有执法力度,也离不开长期机制。 原因——从治理实践看,问题主要由三上叠加造成:其一,老旧城区管网基础薄弱,雨污混接、管网破损导致污水入河;其二,排污口底数不清、监管衔接不够顺畅,造成“发现难、处置慢、反弹快”;其三,部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行业废水、危废处置上受成本驱动产生侥幸心理,带来生态风险。 影响——河流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入河污染一旦形成,不仅削弱水体自净能力,还可能对淦河流域水环境安全产生传导影响,同时带来居住环境变差、城市形象受损等成本。更关键的是,若只停留在个案处置和末端治理,容易陷入治标不治本,修复成效也难以长期稳定。 对策——围绕人大代表建议和群众关切,咸宁市检察院联合咸安区检察院依法履职,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对应的行政机关对污水直排等行为依法整治,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治理。在老宝塔河治理中,排污口排查由原先掌握的70处扩展至98处,治理底数更清晰;同时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纳入3个小区2400余户完成改造,减少生活污水入河。为防止整改走过场,有关部门还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以复核促落实、防反弹。 在更大范围内,咸宁检察机关把“办理一案”与“治理一片”结合起来,突出惩治与修复并重。一上,坚持依法追责。以非法烤钒加工污染环境案件为例,涉案人员因污染环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释放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从严惩处的信号。另一方面,推动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落地。相关公益诉讼持续跟进,促成当事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14万余元,推动排污口复绿、受损林地恢复,形成从责任追究到修复完成的闭环。 数据体现治理成效。咸宁市检察机关介绍,2024年11月以来推动修复被污染水源地7处,清理垃圾废物230余吨,整治排污口及污染隐患168处,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为2500余株古桂树提供司法保护支撑。同时,通过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整治临时船舶点12处,清理建筑垃圾110吨,新增生态修复资金260万元,放流鱼苗超过一千万尾,助力水域生态系统恢复。 科技手段成为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通城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部分汽修行业废机油管理粗放、存在污染隐患的问题后,通过磋商推动开展专项整治,44家维修店完成整改,并将169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纳入统一收集体系,推动危废管理从分散走向规范。同时,嘉鱼等地将生态保护延伸至湿地领域,在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检察工作站,办理相关案件,强化对重点生态空间的常态化守护。 前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治理正从单点整治转向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下一步,咸宁检察机关将持续强化“府检联动”“部门协同”,推动排污口动态排查、雨污分流提质扩面、危废全流程监管等机制常态化;同时,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健全生态损害修复评估、资金使用监管和“回头看”制度,提升修复项目的科学性与持续性。通过法治保障与科技支撑协同发力,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生态治理经验,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夯实绿色底色。
生态环境治理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用法治推动整改、以修复弥补生态欠账、靠科技提升监督精度,才能让每一起案件、每一份建议、每一次“回头看”真正转化为制度成果。守护绿水青山,关键在于把责任压实、把机制落细、把成效落到群众身边,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成为长期可见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