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呈现跨境化、链条化、产业化特点,犯罪团伙往往利用国境差异、身份掩护与信息壁垒,在多国间转移据点、洗转资金、招募人员,严重侵害各国民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
柬埔寨内政部此次通报遣返陈志等三名中国籍人员,并披露有关国籍处置情况,释放出以法治方式推进跨国追逃追赃、持续整治电诈生态的明确信号。
(原因)从治理逻辑看,跨境电诈屡禁不止,根源在于“人、网、钱、卡、链”多环节交织:一是犯罪组织在境外搭建窝点,利用通信、互联网、社交平台和虚拟支付等工具实施远程诈骗;二是跨境资金流转隐蔽,洗钱通道多样化,增加溯源难度;三是部分地区曾出现对灰色产业滋生的治理成本与收益错配问题,使得整治需要更强的统筹力度和更紧密的国际协作。
此次行动在“跨国犯罪合作框架下”展开,并应中方有关部门请求推进,体现了两国在信息共享、司法协助、人员移交等机制上的进一步衔接。
通告提及撤销相关国籍的法律程序,也表明对利用身份便利规避追责的行为将依法处理,堵塞监管与追责漏洞。
(影响)其一,对犯罪网络形成震慑。
执法合作从“打击末端”转向“打击组织与关键节点”,通过人员遣返、依法追责,压缩犯罪团伙生存空间。
其二,有助于修复地区营商与社会形象。
电诈问题不仅造成民众损失,也对旅游、投资和正常经贸往来带来负面外溢效应。
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与联合执法,有利于营造更安全、可预期的社会环境。
其三,推动区域治理规则更清晰。
以法治为依据处理国籍、居留、执法协作等事项,有助于形成可复制的跨境执法范式,提升对跨国犯罪的整体治理效能。
(对策)综合各方经验,下一阶段打击跨境电诈需要多线并进、协同推进:一是持续完善双多边执法合作机制,强化情报互通、证据固定、资产追缴与人员移交的程序衔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与法律确定性;二是突出对“金主、骨干、技术、洗钱”环节的打击,既打击实施端也斩断资金链、技术链和招募链;三是加强对通信、互联网平台、支付结算等领域的监管协作,推动实名制、风控模型、异常交易拦截等措施落地,提升风险预警与快速处置能力;四是加大公众防骗宣传与受害者救助力度,推动跨境报警、止付冻结、信息核验等服务更便捷,减少新增受害。
(前景)从柬方通报信息看,中柬联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正持续深入推进。
根据相关公开信息,自2025年6月下旬至12月中旬,柬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行动,拘捕涉嫌参与网络诈骗人员近5000人,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依法遣返相当数量人员。
随着联合整治常态化、重点区域清理与制度性合作同步推进,跨境电诈的生存空间预计将进一步收缩。
但也需看到,犯罪形态可能向更隐蔽的线上化、分散化转移,甚至在不同国家间“流窜式”迁移。
对此,未来更关键的是在制度层面形成持续性约束:以更高质量的数据共享、更严密的资金监管、更快速的跨境司法协作,应对犯罪的新变种与新路径。
在全球化犯罪与主权国家司法管辖的博弈中,陈志案犹如一块试金石,既检验着国际司法协作的成色,也丈量着犯罪成本与法治威慑的天平。
当各国执法利剑斩断犯罪分子的身份保护伞时,一个"犯罪必究、跨境必惩"的新型国际治理格局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