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监委于2月中旬集中通报了一批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涉及私车公养、酒后驾驶等问题,折射出党风廉政建设中仍存在的薄弱环节; 在私车公养问题上,云南祥云经开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累计金额近两千元。金额虽不高,但行为性质恶劣,说明个别工作人员公私界限意识淡薄,对纪律要求认识不足。春节期间是纠治“四风”监督检查的重点时段,此类问题被发现并通报,具有较强警示作用。 在酒后驾驶问题上,两名党员干部分别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其中,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水管护分局六库管护站站长周某春于1月26日被查获;普洱市墨江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股二级主任科员谢某于2月1日被查获。两人的行为均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酒后驾驶不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及公共安全,也直接关系党员干部作风形象。党员、公职人员应当带头守法守纪,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发挥示范作用。上述案例反映出少数干部对身份要求重视不够,法纪意识仍需强化。 云南省纪委监委此次集中通报,表达出严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确信号。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既体现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置,也起到面向社会的警示作用。省纪委监委同时公布举报电话12388,欢迎干部群众提供线索,推动形成更有力的监督合力。
作风建设无小事,纪律和法律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对党员、公职人员而言,遵纪守法既是个人底线,也是岗位责任。对社会而言,公开通报、依法处置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有助于让权力运行更透明、更受约束。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以监督促规范、以问责强震慑,才能以更清朗的政治生态和更安全的社会环境回应群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