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最近搞了个新规,把校园里的学生矛盾给分类了。自治区教育厅发了个叫《广西中小学校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处置规程(试行)》的文件,就是要指导各地学校怎么预防、排查和处理这些问题。说到底,就是想让校园暴力和欺凌防治更科学规范一些,不让制度跟实践脱节。 这个《规程》特别关注了开学初、期末考试前后、节假日返校这些学生情绪容易波动的时间段,还有教室、厕所、宿舍、食堂、操场这些容易发生冲突的地方。重点盯的人也很清楚,包括新生、住校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的孩子、家里穷的学生,还有那些情绪管理不好、成绩突然变差或者爱打架、抽烟喝酒的孩子。 根据规定,学生矛盾分成两种:一般纠纷和欺凌事件。一般纠纷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双方地位差不多,没有谁一直被谁欺负;是因为吵架或者误会闹起来的,不是故意要害人;后果也没那么大,没把别人吓到或者伤得很重。 欺凌事件就不一样了,是一方故意用打、骂或者在网上欺负人。这种事通常有几个特点:打人的和挨打的实力差太多;打人的心里头早就盘算着要怎么欺负人;用的手段也很具体,比如打人、骂人、传谣言什么的;最后被打的人会觉得疼或者难受。 根据情况的严重性,一般纠纷分四个等级处理,欺凌事件分五个等级来管。要是有人动手打人或者侮辱恐吓别人,学校得马上管上并报警给教育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