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

大家好,今天给你们讲讲北京这边的新鲜事儿。就在3月2日,记者张胜从自然资源部那边打听来了个重要消息,就是他们发了个《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说白了,这就是给城市开发搞个规矩,告诉大家哪儿能动哪儿不能动。 这个城镇开发边界啊,其实就是在“三区三线”里的一条线。它指的是城市、乡镇还有各种开发区这些地儿,暂时把这些地方圈起来集中建设。这回出台的办法把整个划定、实施、调整和监督的全流程都给明确了。 办法里说得很清楚,划定边界的时候得守住安全底线。那些肥沃的耕地、自然生态保护区、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方、蓄滞洪区、大遗址保护区还有矿产资源多的地方,这都属于不适宜建城镇的地方,得给让开。还要把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框定下来,变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里的硬指标。以后城市发展别光想着占新地儿,得学会把老地方盘活利用起来,也就是从“往外扩张”改成“往内提质”。 通过统筹耕地、生态红线和这三条线还有别的什么绿地、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什么的,就给城市开发活动划了个明明白白的框。办法也管得很细,不光看总量多少,还要看结构和布局合不合理。 在边界里头,得结合规划来细化用地分区、布局和性质。还要把地上和地下的空间都统筹起来用好,支持新产业发展。要是在边界外面呢?就得用正负面清单管住新增建设,不能随便规划什么新城新区。 不过啊,这也不是死规定。只要不突破规划的硬指标,为了配合国家重大战略或者抢险救灾这些事儿,允许对边界进行正向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