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爱旅游,出门在外总免不了遇到点意外。今年4月,北京陈某报了个8天游,里面不仅有景点,旅行社还给安排了无人机航拍,挺吸引人的。可谁能想到,就是配合拍张照,她就摔成了十级伤残。 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5月,团里到了B景区的小岛。陈某为了拍好看点,一边转圈一边甩丝巾,结果沙滩上有坑洼把她绊倒了。经鉴定她右胳膊粉碎性骨折,得花22万来治。 陈某当然不乐意,觉得旅行社和景区没尽到保护义务。旅行社则辩称已经发过《出团通知》,还让导游口头说了注意事项,伤是她自己作的。 一审法院判旅行社赔4万多,承担20%责任。旅行社不服上诉到了北京二中院。 法官后来也没改判,理由是海边松软的沙滩坑洼大家都看得见。陈某自己是成年人,不看路还玩高风险动作,这责任得占大头,得赔80%。 旅行社虽然在《出团通知》里提过安全注意事项,但光讲通用条款没用。人家在拍的时候导游没拦着也没具体提醒风险点。这种特别的项目得有针对性的告知才行。 至于景区嘛,已经在那立了“小心地滑”的牌子,出事后又赶紧把人送去医院了。沙滩是自然的没法改变,现有的证据也证明不了景区有啥错。 法官还特意给大家伙提了个醒:出去玩得先看清楚通知里的注意事项,自己有几斤几两心里得有数。别为了好看不顾死活,一旦出事得赶紧留好病历和医疗费票据这种证据。 对于旅行社来说以后做这种航拍、徒步的特色项目,不能光发个通用条款完事,得单独写份风险告知书让游客签字确认。导游和工作人员也得盯着点客人的动作,别让他们乱搞危险动作。万一有人受伤还得赶紧送医协助理赔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