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姑娘给自己买了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高达50 万元

2022年8月,一个叫黄女士的90后姑娘,给自己买了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高达50万元。2025年1月,黄女士被确诊得了肺腺癌,心想自己保了这么多钱,赶紧申请理赔,结果没想到保险公司直接给拒了。保险公司的理由是,黄女士在投保的时候没说清楚家里的情况,特别是她母亲有乳腺癌和卵巢癌,外婆还有肺癌。对方觉得她故意隐瞒,违反了如实告知的义务。 一审法院本来是站在黄女士这边的,但保险公司不服,就上诉到了北京金融法院。这个案子最后是在2025年3月1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的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的。北京金融法院的法官们经过仔细研究,给出了这样的认定:这个案子里的“肿瘤家族史”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里规定的那种遗传性疾病。法官们解释说,法律里说得很清楚,投保人只需要对保险公司明确问过的那些事儿说实话就行。在这份《个人保险电子投保单》上,保险公司只问了黄女士“是否患有遗传性疾病”,压根儿没问她家里有没有肿瘤病史。 按照常理和普通人的理解,大家都觉得“肿瘤家族史”和“遗传性疾病”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所以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根本没就这个肿瘤家族史的事儿给黄女士做过有效的询问。另外呢,当时帮黄女士办理保险的是个保险经纪人。她把家里有亲人得癌症的情况都如实告诉了对方,那个经纪人既没多问一句,也没说不能给她办保险。 最后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的副庭长郝笛法官指出,像这种因为要确定有没有如实告知而打官司的人身保险案件,大概能占到总案件的70%。保险公司在问问题的时候得注意范围合理、意思明确点不能乱问或者搞些让人看不懂的条款。这次保险公司拿“没问过的事儿”来拒赔,这不仅不符合最大诚信原则(法律上叫最大诚信原则),也没法保护咱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这个判法,北京金融法院最终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那这个结果对黄女士来说是个好消息——她不光能拿到50万元的理赔款,还能让人家把6454元的保费退回来。而且合同还能继续有效,后面她就不用再交保费了。这场官司的主审法官是叶恒希(实习记者)和刘胤衡(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