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辽宁的沈阳,有位大爷顺手把火锅店门口的20斤排骨给端走了,动作还挺麻利,说啥不拿就亏了。这事一出,网友们吵翻了天。开店的张女士挺冤,她费劲熬了40斤大排骨,本来想晾凉了放冰箱,结果一转眼就少了一大半。这才看监控才发现,原来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把整盆排骨给顺走了。你说气不气人? 张女士的店以排骨锅底出名,那天她忙活到晚上才煮好这一锅。虽然香气飘了一整条街,可店里一时半会儿吃不完,剩下的20多斤就放在门口台阶上晾凉。谁知道她刚回屋拿东西几分钟功夫,那盆肉就不翼而飞了。 调出来的监控录像看着既好笑又尴尬。只见那老头儿背着手慢悠悠走过来,一到门口就停下盯着盆里的肉。看了一圈没人搭理他,“啪”一下弯腰把盆端起来就走。那可是20斤肉啊加上盆总共三四十斤重,他端得轻松得很,走得也不慢。 张女士说这肉加成本差不多值400元呢。虽然钱不多,但心里太窝火了。她已经报警了,也想让老人的家人赶紧联系她赔钱。 现在网上都说开了,有的网友说这位大爷确实“身手矫健”,连20斤肉都端得稳稳当当的。也有人骂这种人就是爱占便宜的小偷。还有人担心要是老人吃坏肚子或者摔了一跤,店家会不会被赖上赔钱?也有质疑说把食物随便放在门口不安全。 咱们来看看法律是咋说的:首先老头这可不是捡漏而是偷东西!东西虽然在外面但那也是店家的地盘在控制范围内。更何况东西值400元都够立案标准了。 有人说年纪大了就不能罚了?那是误会了!虽然70岁以上不执行拘留但也不能免罪啊!该罚款还是得罚款、该批评还得批评,该退钱还得退钱。 要是老头在吃的时候噎着了或者摔倒了找店家麻烦咋办?这法律可不管这档子事!因为他偷东西就是错的!根据《民法典》自甘风险原则他自己承担后果才对。 话说回来一个好好的老人家干嘛要为了这点小便宜丢人现眼呢?那可是20斤肉啊!他把自己的脸面丢尽了才换回来这盆排骨不值得! 沈阳新闻综合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