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反垄断新规,明确将平台强制最低价列为垄断风险行为

我国平台经济正处转型的关键阶段,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这份指引具有重要标志意义。文件系统梳理了包括大数据杀熟、“二选一”等在内的12类垄断行为,并将长期处于监管边界不清的“全网最低价”纳入规制范围。近年来,“全网最低价”从促销方式逐渐演变为头部平台的竞争手段。调查显示,超过六成入驻商家曾被平台要求强制比价,有的平台还通过算法降权、限制流量等方式推动落实。这类变相价格控制削弱了商家的自主定价权,也扰乱了正常竞争秩序。深入看,“最低价”乱象背后折射出资本驱动下的畸形竞争:头部平台凭借市场优势挤压中小竞争者空间,价格战压力沿产业链传导,制造环节利润被持续压缩。2022年电商渠道投诉数据显示,因低价引发的质量纠纷同比上升27%,说明恶性竞争已开始损害消费者的长期利益。此次新规的关键突破,在于明确了平台价格干预的违法边界。法律专家指出,《指引》第14条将“无正当理由强制限定价格”列为高风险行为,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更清晰的依据。同时,约谈警示、信用惩戒等配套机制同步跟进,覆盖事前预警与事后追责。行业观察人士认为,新规落地有望带来三上效果:短期抑制价格垄断和强制比价行为,中期推动平台从“拼低价”转向服务与创新竞争,长期促进形成更健康、多元的生态。,《反垄断法》修订后罚款上限已提高至年营业额的10%,违规成本将显著上升。

“全网最低价”不应成为挤压商家、扭曲市场的工具,更不能用强制手段替代公平竞争。只有以规则划清边界、以执法形成震慑、以合规推动行业自律,平台经济才能在有序竞争中释放效率与创新,带动消费升级,并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