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创新司法服务模式 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乡村振兴需要法治护航。陕西法院深刻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直接关系到乡村社会秩序和农业农村发展,全省法院系统主动作为,将司法职能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了具有陕西特色的法治护航模式。 矛盾纠纷化解是维护乡村安宁的首要任务。在商洛市商州区牧护关镇,法院创办的"护农法庭"已成为基层司法服务创新典范。法官们不再局限于法庭内的审判,而是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就地处理耕地界限、邻里纠纷等常见农村纠纷。去年春耕期间,两名村民因耕地边界问题产生争执,法官及时赶到现场,卷起裤腿踏入泥地,现场丈量核对,经过耐心调解使双方握手言和,随后还在田边开展普法教育。这种做法充分说明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大大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认可度。 陕西449个基层人民法庭运用前沿阵地优势,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多元解纷网络。通过巡回审判、线上服务、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讨论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5年,全省法院共审理涉农民事纠纷案件26720件,其中2025年较2021年下降28.63%,充分说明了此体系的有效性。 法治建设不仅要化解纠纷,更要赋能发展、守护生态。在三原县大程镇,法院与检察机关协作,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面对农村污水无序排放问题,法院深入实地勘查调研,通过合理确定判决内容和期限,督促政府部门限期建成公共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并持续跟踪协调确保落地使用。这种做法体现了司法的能动性,使法治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力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全省法院推广"河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共同推动重点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在镇坪县,法院巡回审理涉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承办法官向旁听村民深入普法,让守护绿水青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2023年以来,类似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已开展68次,全省法院累计发放环保普法资料7万余份。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实践,基层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持续提升。 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动力。陕西法院针对农业产业特点,创新设立专业化审判机构。在洛川县和富县等苹果主产区,法院建立"苹果法庭",专门处理涉及果品生产、销售、品牌保护等纠纷,为果农和果品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这种做法既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为农业产业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乡村振兴既是产业与环境的升级,也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把法庭开到田埂村口,把规则讲到群众心里,把裁判落到治理实处,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与基层治理智慧。随着多元解纷网络优化、协同治理机制持续深化,法治将在守护乡土秩序、激发发展活力、涵养文明乡风中发挥更持久的基础性作用,为三秦沃野的长远振兴夯实稳定预期与公平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