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最近新华社是怎么报道的,甘肃省合水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个挺让人痛心的案子。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汉,多次性侵同村的一位智力残障妇女,结果导致人家怀孕了。这事还是监护人报的警,司法机关依法走了鉴定、立案、审理的全套流程,最后判了这个老汉有期徒刑还赔了钱。虽然案子是告一段落了,但这事儿背后反映出来的三个问题可不小。 首先说说那个农村智力残障妇女的权益保障网还存漏洞呢。你看那个受害者本身就是个智力残障的人,社会监护网根本没把她给罩住,让她一直暴露在性侵的风险里,既没人预警也没人来帮忙制止。这就是基层治理体系在保护残疾人方面出了岔子。 其次是家庭监护责任没到位。那个女人虽然成年了但智力有问题根本没自我防卫能力。家里人按理说得尽到监护责任的啊,结果也没尽到,最后导致她被害也没法及时发现、制止或者取证。 第三点是社会救助体系太不健全了。这个案子发生在熟人圈子里你就能看出来了。因为周围的人不熟悉这个状况所以没人能管得住这事儿,这说明咱们的社会救助体系还存在盲区。 现在咱们得好好分析分析这到底是咋回事。为啥会发生这种事?还是那三个老问题:基层治理没把残疾人的权益给顾全了;家里人不管不顾;社会救助体系也不给力。这些深层原因不解决的话以后还会有更多类似的事情发生。 再看看这事儿产生的影响有多坏:基层治理体系要是不管用的话残疾人就会一直处于危险之中;家里人要是不负责她们的生活安全就没保障;社会救助不到位更是雪上加霜。这三个方面的影响都很大。 那咱们该咋解决呢?得系统地构建一套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才行啊。 第一步得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把残疾人权益保护这事儿纳入到基层治理的日常工作里去才行啊。 第二步要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建立一套完善的监护体系让家里人真的负起责任来才行啊。 第三步还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得给残疾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才行啊。 最后咱们展望一下未来吧:法律层面得修订《残疾人保障法》;政策层面也要制定相关的保障政策;社会层面更要完善各种服务体系来保护他们。这次案子虽然已经判了,但问题还在呢!咱们得赶紧补上这些法律、政策和服务上的短板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