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还钱最好留个书面凭证

陈某跟雷某是老同学。2024年11月,雷某找陈某说要还钱给银行周转,张嘴就借了1万元,还信誓旦旦地说一个月肯定还。陈某是个实在人,看着关系熟也就没计较,直接微信转了5000元过去,又转了一次凑够了10000元。雷某收了钱连个“谢谢”都没回,事后也没补借条。等到约定还钱的时候,雷某就是不认账。陈某急了,拿着转账记录就把雷某告到了福州罗源法院,想要回那10000元。可法院没买账。 庭审的时候,雷某反咬一口说这笔钱不是借的,是陈某之前拿他的信用卡套现了10000元没还。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雷某还拿出了2024年9月他们聊天的记录截图。对于这个说法,陈某没法解释之前为什么会套现,只能表示钱是用现金还清的,可惜也拿不出凭证。 法官听了双方的说法觉得挺为难。按照规定,借钱得双方都同意才行。光凭微信转账记录只能说明钱转过去了,没法证明这钱到底是借的还是还以前的债。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陈某的请求。 付建律师说过这样的例子很多。有时候熟人借钱为了省事不写借条就打款,等到对方赖账了根本拿不回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光凭转账凭证打官司,被告说这钱是还以前的债就得自己举证。如果被告拿出了证据说明这笔钱的性质不是借款,原告还得再拿出别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实有借钱的事儿。 付建还特别提醒大家注意风险。在微信转账的时候最好把转账用途写清楚,聊天记录也别删。如果真有借款这种事儿发生,最好还是签个书面合同或者借条。就算转账的时候备注了借款两个字也不一定管用。因为对方可能拿出其他证据来反驳你,比如说是合伙做生意的分红、买卖货物的款项或者是情侣之间的赠与之类的关系。法院也不一定会信你的单方备注。 总之这次案件告诉大家一个道理:借钱还钱最好留个书面凭证,以免以后出现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