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把纠纷解决在拆迁红线之外”,这话比任何遗嘱都管用!

2016年的一次突发疾病,把周家原本和睦的家庭氛围给打破了。周老先生跟妻子有两个女儿,以前一家四口住在祖上传下来的老宅里,街坊邻居看了都夸“其乐融融”。老爷子住院后觉得不踏实,怕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家产不好分,于是趁着清醒的时候就定了个口头规矩,把前后院的两间房分别给了两个女儿。没想到两年后父母相继去世,这时候原本远嫁外地的周二姐回来了,姐姐周大姐也把房子拆了重建新房。 就在重建地基还没打好的时候,拆迁公告贴到了门口。周二姐听说后连夜赶回来拿遗嘱说事,非逼着姐姐分钱。周大姐气坏了,说房子是我自己掏钱盖的,拆迁款当然归我。姐妹俩第一次为了这事儿撕破脸吵得不可开交。 双方实在谈不拢,周二姐把姐姐告到了法院。律师分析说当时的法律有点空白,那时候《民法典》还没生效呢。按以前的规矩就是看宅基地使用权是谁的,“谁有地谁说了算”。律师解释说哪怕遗嘱写得再清楚,房子拆了重建之后算起来还是“地随房走”,拆补款大概率得归有地的一方。 法官走访了好几回发现硬判不好办。要是判给姐姐吧妹妹没了亲情;判给妹妹吧姐姐既失地又失钱。最后还是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让大家握手言和:周二姐给周大姐补偿点房屋翻新的钱;拆迁的安置款姐妹俩商量着分;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写在老周家的名下。 案子虽然结了但教训很深。律师建议以后家里最好先过户把宅基地使用权落到实处;另外还得提前把拆迁分钱的协议写好签好字;要是条件允许最好在遗嘱里把补偿款的事儿也交代清楚。“把纠纷解决在拆迁红线之外”,这话比任何遗嘱都管用!唐山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真诚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