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重构治理框架:从要素分治迈向全过程协同监管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颁行的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共包含9个分编、36章、526条规定,占整部法典近半篇幅,是核心内容之一。该编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多部单行法中的污染防治规定,进行了系统整合、编订与优化。

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生态环境法典以更系统的规则体系强化污染防治,并将绿色发展理念更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其系统集成与前瞻布局,既回应了当前治理需求,也为应对新的环境风险预留了制度空间,体现出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的深化与成熟。随着法典落地实施,将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