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生态优势如何转化为发展优势,是不少资源禀赋较好的地区面临的现实课题。
长期以来,林地、湿地等生态系统提供的固碳、涵养水源等服务具有公共性与外部性,价值难以量化、难以交易,基层守护“绿水青山”在经济激励方面相对不足。
随着“双碳”目标深入推进,碳排放约束增强、绿色消费与绿色供应链需求上升,碳普惠等市场化机制为生态价值实现打开了新的通道。
从交易结果看,汕尾此次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成交约12.38万吨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实现收益340万元。
叠加2023年完成的全省首单县域规模林业碳汇交易收益732万元,目前该市通过两批林业碳普惠项目交易累计收益超过1000万元。
项目覆盖面较广,涉及陆河县7个镇的37个村集体,以及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芳荣村,共38个项目,体现了以村集体为重要主体推动生态产品“可计量、可核证、可交易”的探索路径。
为何能取得突破?
一是政策机遇与制度供给叠加。
汕尾抢抓“双碳”战略窗口期,将林业碳普惠项目开发作为推动绿色发展、带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制定专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与工作进度,并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减少了部门间信息壁垒与流程摩擦。
二是对基层“不会做、做不快”的痛点作出针对性破解。
项目申报与核证专业性强、流程链条长,基层普遍存在技术力量薄弱、材料准备不规范等难题。
汕尾探索“党建+服务”模式,组织党员干部与省级专家下沉镇村一线,开展政策宣讲、技术指导和全程帮扶,在提升项目规范性的同时,也增强了村集体参与的信心与组织动员能力。
三是以市场规则推动生态资源标准化。
通过省级核证与平台交易,将森林固碳贡献转化为可交易的减排量产品,打通了“资源—资产—资金”的转化链条,为后续复制推广提供了可参照的标准和流程。
其影响不仅体现在收益数字上,更在于形成可持续的激励机制。
对村集体而言,碳汇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有助于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乡村治理投入。
对生态保护而言,交易收益与管护成效相挂钩,有利于把“保护成本”转化为“发展收益”,促使群众从“要我保护”转向“我要保护”,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对区域发展而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完善,有助于提升地方绿色发展含金量,为招商引资、产业升级以及绿色金融等提供支撑,也为沿海与山区资源协同开发提供新的想象空间。
也应看到,生态价值转化仍面临价格波动、项目持续性、核证成本和风险管理等现实挑战。
碳市场价格受供需关系、政策预期和企业履约需求等多因素影响,收益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项目从开发到核证需要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资金投入,后续还需在标准化、数字化监测、成本分摊与收益分配机制上持续完善。
同时,碳汇项目的真实性、额外性与可追溯性要求不断提高,对地方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面向下一步,对策重点在于“扩空间、强能力、拓合作”。
一方面,继续深挖林业、海洋等生态系统碳汇潜力,推动项目储备常态化、开发流程规范化,提升生态系统碳汇供给能力;另一方面,完善基层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培训、引入专业机构服务,推动数据管理、监测核算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项目质量与交易效率;同时,借助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探索跨区域碳普惠合作,推动供给地与需求地之间形成更稳定的合作关系,拓宽生态价值实现渠道。
从前景看,随着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企业减排需求、公众低碳参与以及绿色消费场景将持续扩容,碳普惠的应用空间有望进一步拓展。
对汕尾而言,若能在标准体系、交易机制和生态管护上持续发力,推动林业碳汇与海洋碳汇等多元生态资源协同开发,并与乡村产业、绿色金融、生态旅游等形成联动,生态优势有望更快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
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转化之路,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治理智慧与创新勇气。
汕尾市通过机制创新破解技术瓶颈,以碳汇交易打通生态价值变现通道,不仅为乡村振兴开辟了新财源,更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践路径。
这一案例启示我们: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激活内生动力、构建长效机制,方能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格局。
随着“双碳”战略深入推进,更多“点绿成金”的创新故事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