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对男女火锅店门口“不雅”引围观被立案调查

湖南长沙,最近有一件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3月15日凌晨2时28分,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火锅店门口有人正在进行不雅行为。这一幕让路人驻足,纷纷表示不适,甚至有人忍不住吐槽。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将涉事男女唐某某和张某某依法带离现场。据调查显示,唐某某是35岁的女子,张某某是36岁的男子,两人都不是本地人。视频显示唐某某穿着暴露,举止轻浮。她在火锅店门口随意走动并当众与张某某进行不雅行为。周围很快聚集了大量群众围观,堵塞了道路、影响交通和商家经营。 围观群众表示这种行为对老人和小孩影响很坏,也有群众坦言实在看不下去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才报了警。警方认定唐某某和张某某在公共场所实施不雅行为、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涉嫌犯罪。现在他们已被立案调查。 很多网友看到消息后留言表示“咎由自取”,“罚得好”,但也有人疑惑这是否构成犯罪。其实法律边界容易混淆。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是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达到犯罪标准就会触犯刑法第293条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中两人故意在人流密集商圈门口做出不雅行为吸引围观就是典型寻衅滋事行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司法解释结合本案情况判断显然已经达到标准。 所以警方认定二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点都不冤!唐某某和张某某不过是一时头脑发热想靠出格行为博眼球赚取流量却忘了公共场所不是随意妄为的舞台公共秩序也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底线。 这起事件给所有人敲响警钟:文明出行守法行事是每个公民基本义务。不管是在商圈公园还是其他公共场所都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尊重他人尊重公共秩序不要因为一时兴起做出违法犯罪事情最终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