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的马博律师,专门针对民间借贷纠纷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这事儿,给大伙儿把相关标准和注意事项都捋顺了。很多人因为搞不清到底是个人欠债还是共同欠债,导致维权老是碰壁,甚至让没借钱的另一半背上一身巨债。这就涉及到怎么认定责任以及谁来举证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的马博律师系统地讲了讲这方面的规则。要想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的,首先得看有没有一起借钱的意思表示。按照规定,夫妻两个人都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这笔债,这就是共同债务。这种“共债共签”的原则挺关键。现实里签字不一定非得是在合同上并排写,配偶一方事后说要还钱或者发微信确认也算追认。 要是借条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债权人想让另一个人也担责,就得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当时知道并同意借钱。如果没有明确的共同意思表示,那就得看这笔钱到底是拿来干嘛的了。如果是为了家里日常开销、或者是为了一起做生意用的钱,那通常就算共同债务;如果超出了平常过日子的水平变成了大钱,债主就得证明这笔钱是真正花在了家里过日子或者一起做生意上。 这里面举证的规则特别实用:对于那些明显不是家里正常开销的大额借款,举证责任就转移给了债主,债主得拿出来钱确实进了家庭消费或者生产经营的证据。《民法典》里还提到了家里过日子一般包括吃穿住用行、看病、孩子上学、赡养老人这些花销,而共同做生意就得证明另一半确实参与经营或者从经营里分了红。 现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越来越复杂,出借钱的时候先把相关材料留好、仔细核查对方是不是已婚人士、借钱的时候坚持让对方签个字——这些防范风险的办法都挺管用。马博律师建议说,借钱给已婚的人时,“共债共签”原则是根本保障;如果实在没法一起签合同,那就把钱怎么用的这些证据全都存好以备打官司用。遇到这种问题及时找专业法律意见来帮忙厘清责任,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住大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