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与电商日益深度融合的今天,那些伴随着数字经济兴盛而来的内容创作与商业活动,虽然极大地方便了大众生活,但也滋生出不少新的违法侵权现象。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一起事件——一个拥有大量粉丝的网红理发师控诉自己的原创视频被其他账号盗用,继而利用其名气兜售假冒产品——就把社会公众的目光集中到了网络空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商品质量监管问题上。据当事人透露,一些侵权账号不仅原样搬运视频,还借助这些视频的影响力进行虚假宣传和买卖行为,其中部分链接的销售额更是相当可观。 山西聚谦律师事务所罗超律师对此进行了专业分析,指出这类行为性质复杂且危害极大。首先,这是对著作权人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益的直接侵犯;其次,利用他人肖像与名声做商业推广还可能构成对姓名权、肖像权的侵害;再者,这种“搭便车”的方式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若所售商品被鉴定为假货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甚至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面对如此复合型侵权,罗律师给出了明确的维权建议:“固证是维权的第一步。”权利人必须及时采用公证或可信时间戳等手段,把侵权账号信息、内容、商品页面、交易记录等证据完整固定下来。 在做好证据保全后,可以分步骤进行维权。向网络平台投诉要求采取屏蔽或断开链接等措施是快速制止侵权扩大的常用手段;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能启动行政程序;若损失重大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报案。这套组合拳旨在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并震慑不法分子。这起事件并非个例,类似的纠纷近年来屡见不鲜。这反映出部分平台在内容审核、商品准入等方面存在漏洞,也给网络治理敲响了警钟。 网络空间绝不是法外之地。要想治理侵权售假乱象,需要多方合力。平台要升级技术手段加强审核处置;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威慑;司法机关要统一裁判尺度降低维权成本;创作者和消费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权。唯有构筑起法律规范、行政监管、平台治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才能有效净化网络生态,保护创新活力,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