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严厉驳斥欧盟差别对待 坚决反对将中国企业列为高风险供应商

商务部最新表态将中欧经贸关系中的结构性矛盾再度置于聚光灯下。

欧盟委员会本月发布的内部市场安全条例实施细则,要求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关键基础设施运营商在2024年底前完成对"高风险供应商"的排查替换,被业界视为针对特定国家企业的制度性排斥。

这种泛安全化的监管转向有着复杂的政策背景。

2020年欧盟出台《5G网络安全工具箱》后,已有10个成员国通过行政手段限制中国企业参与5G建设。

本次实施细则将限制范围扩大至智能交通、云计算等数字经济全领域,其技术标准模糊性引发合规争议。

数据显示,中国企业在欧累计建设5G基站超8万个,为当地创造逾3万个就业岗位,过去十年技术专利贡献率持续位居前列。

单边限制措施的负面效应正在显现。

欧洲电信运营商协会(ETNO)评估显示,强制替换现有设备将导致5G部署成本增加30%,建设周期延长18个月。

德国工业联合会警告,此举可能使欧洲数字经济2025年增长目标下调1.2个百分点。

更深远的影响在于,这种以"去风险"为名的保护主义,将破坏中欧投资协定重启谈判的基础条件。

中国政府采取"双轨应对"策略:在法律层面,正依据WTO《政府采购协定》筹备争端解决机制诉讼;在市场层面,加快与中东、东南亚的数字基础设施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法国、意大利等国近期在半导体领域仍保持与中企合作,反映欧盟内部对华技术政策存在显著分歧。

展望后市,随着欧盟《关键原材料法案》《净零工业法案》等系列立法推进,中欧技术博弈将向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延伸。

专家建议中国企业应完善合规体系建设,同时通过本土化生产、技术标准互认等方式突破市场壁垒。

商务部明确表示,将支持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并呼吁欧方回归多边贸易体系基本原则。

在全球产业链深度交织的现实面前,以安全之名行排他之实,难以带来真正的安全,只会削弱市场效率与合作信心。

推动关键行业稳健发展,既需要合理审慎的风险管理,更需要非歧视、可预期、可验证的规则体系。

回归开放合作、坚持公平竞争,才是维护产业韧性与促进共同发展的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