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专门增加了一条处分规定,把那些没尽到责任或者没干好信访工作的行为纳入了处理范围。目的是要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并且从源头上下功夫,尽量别让信访问题冒出来。要是在信访工作中出现了这些情况,造成了坏影响或者严重后果,那负责的人和管事的人都要挨罚。第一种情况就是不按规矩受理和办理那些来找的问题。第二种情况是碰到大伙扎堆去上访这种大场面没压住火,结果事情越闹越大。第三种是对上级信访部门提的改进意见听不进去、也不去落实,导致老毛病一直拖着不解决。还有第四种就是除了以上三种情况外,其他没干好工作的情况。要是因为没干活或者干活不当,导致了新的信访问题出来,并且出了事或者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也得按刚才那条来处理。这里的“不干活”主要是指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或者该说话的时候不说话,让人家的合法权益受了损害;还有就是不管有权处理单位的决定是什么样的,就是死咬着不执行。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平时就得把活儿干规矩点,多想想以后会有啥风险,从根子上把问题防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