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法院推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新机制

苏州法院这次推出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新机制,专门帮那些诚信创业的人解决麻烦。经济转型期市场风险多,好多做生意的因为经营不好,背上了债务,怎么依法化解风险、保护他们的权益,成了司法实践的大难题。江苏省苏州市两级法院从2019年10月开始,就在全国率先搞起了“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改革试点。这个试点弄出了一套实际管用的路子。企业和个人的债务交织在一起,传统的执行办法很难打破僵局。不少创业者因为公司负债,牵连到了自己身上,成了“公司+个人”的双重债务。苏州吴江区有个典型案子,企业主蔡某因为员工犯法被判连带责任,加上其他债务纠纷,家里唯一的房子都抵押了,公司也歇业了。要是按老办法处理,房子卖不掉、钱也还不上,债权人拿不到钱,债务人的日子也过不下去,这就叫“执行僵局”。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一方面,咱们国家还没建立起普遍适用的个人破产制度;另一方面,有的一人公司容易财产混同,导致公司债务和个人责任分不清。另外,到处找欠债人还钱也会降低效率。苏州法院的试点工作已经有了好几样好效果。第一个是给诚信的债务人打开了一条合法出路,别让债越滚越多。现在已经给31名经过审查真的很倒霉的人减免了债务,还依法驳回了63个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这就好比给那些想骗人的人立了个门槛。第二个是把企业破产和个人还债一起弄,统筹处理关联债务,这样还钱的速度和效率都提高了。第三个是让大家更懂怎么理性处理债务。2024年以来受理的这类案件数量比去年多了201%,说明市场主体都挺认可这种办法。 苏州法院摸索出了三条关键做法:一是建立“诚信筛选”机制,看他是不是老实报财产、配合执行;二是把企业和个人的账放到一起算,由同一个人负责协调;三是灵活制定还钱方案,既不能亏了债权人,也不能让债务人没法过日子。比如说在蔡某这个案子里,法院通过和解方案摆平了各方利益。既保住了他家唯一的房子不被拍卖;又给他设计了分期还钱的计划。 这次试点不光解决了具体问题,还有制度创新的意义。它满足了市场主体化解风险的需要,也给以后的立法积累了经验。从长远看,这样做能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风气。下一步还得把程序标准理清楚、部门配合好、信用修复的配套措施跟上。债务化解不光是个人的事,也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法治温度。苏州法院的做法说明在守住诚信底线的前提下,用司法创新给创业的人“松绑解压”,既能救一家家企业;也能维护市场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这条路是对公平和效率的平衡,也是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怎么保护企业家精神的回答。以后随着经验越来越多,市场化、法治化的退出机制会给咱们的经济体制注入更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