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4日,张先生和李女士在相亲网站上认识了,很快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过了两个月后,张先生打算跟李女士结婚,就把10万元钱转进了李女士的银行卡里,说是让她买车买金饰。两人交往时,张先生还通过微信给李女士转了好几次账,一共10万多块钱,里面有好几笔是写着“1314”“520”这种金额的。后来李女士提出要分手,张先生觉得自己给的这些财物都是基于结婚才给的,应该退回来。 双方就为这事吵了起来,最后闹到了厦门同安区人民法院。法院调查发现,张先生说的要退的20万块钱里,大部分是一些小额转账,还有一些是写着“1314”“520”这种带有特殊含义的数字,还有就是在2月14日或者是李女士生日时转的款。法官觉得,这种小额的、带有情感象征的钱款应该算是普通的赠与或者是为了维护感情而给的钱,不是彩礼。 所以法院认为这不能算是彩礼要求退还。经过法官的解释和协调,两人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由李女士给张先生退13万元钱和一只金手镯。这个结果也是双方都能接受的。 这次事件也告诉大家一个道理:虽然“1314”“520”这种带特殊意义的数字可能带有爱意的象征属于赠与一般不能要回。但是像大额转账或者明确说是给彩礼的钱款可能就会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最后双方没结婚那么就可能要退回来。 厦门同安区人民法院发布这个典型案例就是要给市民们一个警示:恋爱期间给的钱款是否需要退还得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明确的缔结婚姻的目的或者有彩礼的意思表示那么就可能需要退还。如果只是日常交往中为了表达爱意或者维持感情而给的钱款一般就不用退还了。 虽然我们平时会给女朋友发个红包或者转账也很常见但是这些财产给付行为背后往往夹杂着情感和法律问题一旦感情破裂了曾经的恋人就可能会闹到法庭上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