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海岛城市的治理现代化面临特殊挑战。舟山群岛新区作为国家级战略平台,长期以来受制于海岛地理特征,在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民生服务各上存诸多治理难题。 治理困境主要体现在三个上:一是生态保护压力持续增大,海钓活动无序发展导致海洋资源受损,船舶污染威胁近岸海域水质;二是产业发展面临合规瓶颈,大宗商品贸易、海岛旅游等特色产业缺乏针对性法律规范;三是民生服务存短板,偏远海岛居民在燃气使用、电梯救援等上面临特殊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舟山运用地方立法权优势,创新构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的法治体系。生态保护领域,该市出台《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首创海钓许可制度;制定《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建立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单制度。在产业发展上,《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为特色产业提供法治保障。民生领域则通过《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解决海岛居民的实际困难。 这套法治体系的突出特点是注重制度创新与实际效果。例如"舟海净"数字监管平台实现了污染物闭环管理,"因岛施策+智慧互联"的养老服务模式破解了海岛养老难题。据统计,涉及的法规实施后,舟山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占比明显提高,连续20年保持"平安市"称号并荣获"长安杯"。 最新发布的《涉海涉渔法律服务指引》是该市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这份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编制的指引,系统梳理了涉海涉渔领域的法律规范和实践经验,为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提供了全方位法律参考。 业内专家指出,舟山的实践具有多重启示意义。其一,将国家海洋战略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需要制度创新;其二,海岛城市治理必须兼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其三,法治建设要注重解决群众切身问题。这些经验对于我国沿海地区推进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舟山的海洋法治建设实践表明,群岛城市治理创新不在于复制通用模式,而在于深刻理解自身特殊性,用精准的法治手段回应具体需求;从生态保护到产业发展,从民生服务到基层善治,舟山通过十年探索,构建起系统完整的海洋法治体系。这种以问题为导向、以民生为中心的立法实践,为舟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制度根基,也为其他沿海地区的治理创新提供了借鉴。在海洋强国建设的新时代,舟山正以法治之力,将海洋治理的"空间之困"转化为发展机遇,为群岛城市现代化治理探索新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