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将在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宁夏经验”

宁夏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一部分,在基层治理中通过创新人民调解机制,正将治理模式从“经验型”转向“知识型”。在吴忠市大河乡、平罗县姚伏镇、红寺堡区等多个地区,69名调解员被安排在14个新业态行业性调解组织和12个知识产权专项组织中工作,形成了覆盖重点领域的服务网络。这个转变不仅仅是数字的增长,更是治理能力的升级。 过去,基层调解主要依赖个人经验和地域人情,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纠纷变得更加复杂和专业。例如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农户与农业企业之间的化肥赊购问题,还有平罗县姚伏镇秋收误收引发的邻里伤害赔偿矛盾,这些都需要法律界定和专业知识才能解决。群众对公平性和专业性的要求提高了,传统的调解方式显得力不从心。 为了应对挑战,宁夏通过设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和“警司联动”等举措来提升效率。这些机制在化解突发性、群体性纠纷时发挥了关键作用。而构建一支懂政策、通法律、能针对特定领域提供精准服务的“知识型”调解员队伍则是筑牢防线的核心。通过专题培训、实战演练和案例研讨等方式,调解员们从“和事佬”变成了“法律明白人”和“行业顾问”。 现在,宁夏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未来随着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延伸,以及跨区域跨行业协作机制的深化,人民调解将在促进社会和谐、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群众权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这个从“经验型”到“知识型”的转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为全国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宁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