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2017年的那次户外活动中与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A某建立联系,从事能源领域工作的余某动了歪脑筋。虽然他当时清楚对方索要的是我国能源安全资料,但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他还是把这批违规搜集的内部情报交给了A某。事后,余某整天惶恐不安,生怕事情败露入狱,决定隐瞒这一污点,主动与A某切断联系,还计划着从能源公司辞职重过新生活。到了2019年,余某在考公的时候提交了无犯罪证明和征信报告等材料,企图蒙混过关。然而国家安全机关在前置性审查中发现了他曾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连的事实,这让余某的侥幸心理彻底破灭。在铁证如山面前,余某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这种严重破坏国家安全的行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明确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以身试法。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广大群众若发现可疑线索,可通过拨打12339电话、登录国家安全部的举报平台或直接联系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国家安全机关特别提示,只有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才能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