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儿童微短剧管理提示 坚决遏制"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创作倾向

近期国内微短剧市场快速扩张的同时,儿童题材作品暴露出令人担忧的创作倾向。

主管部门调研发现,以"萌娃""亲子"为卖点的微短剧中,部分作品为追求流量效应,刻意设计超越儿童年龄特征的剧情冲突。

其中,让未成年人演绎成人社会复杂关系的"小总裁""校园霸凌者"等角色塑造,以及通过选秀包装诱导高额消费的商业模式,已对青少年价值观形成产生负面影响。

行业分析显示,此类乱象的滋生存在多重诱因。

一方面,微短剧制作周期短、成本低的特性,使得部分制作方为快速变现而放弃内容把关;另一方面,短视频平台算法推荐机制客观上助长了"猎奇式"内容的传播。

更值得警惕的是,某些机构将儿童演员作为牟利工具,通过高强度拍摄安排获取商业利益,这种行为已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

此次发布的规范文件从创作导向、商业行为、拍摄管理三个维度划定红线。

在内容层面,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成人化角色设定,包括暴力冲突、情感纠葛在内的不适宜情节;在商业层面,重点打击"造星炒星""培训收费"等变相"啃小"行为;在制作层面,严格限定儿童演员的工作强度与拍摄内容。

文件特别强调,不得以艺术创作为名传播功利化价值观。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将加速行业洗牌。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儿童类微短剧市场规模已突破20亿元,但优质内容占比不足三成。

此次整治将倒逼制作机构提升内容质量,转向《小小少年》《国学小讲堂》等正能量题材的开发。

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研究院专家表示,规范的出台恰逢其时,既是对"流量至上"错误导向的纠偏,也为行业树立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创作准则。

儿童不是流量工具,更不应成为成人叙事的“替身”。

对儿童类微短剧的规范,既是对底线的守护,也是对行业走向精品化、规范化的引导。

把握好创作边界与价值尺度,让镜头回归童真与成长本身,才能在实现内容创新的同时,更好守护每一个孩子的身心健康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