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破解教育痛点 江苏多地地方立法联动推进教育改革走深走实

推进地方教育立法既是破解教育领域突出矛盾的现实之举,更是关乎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举措。

在近日召开的教育系统首次地方教育立法工作推进会上,苏州作为全国唯一地级市代表登台分享经验,充分体现了江苏在这一领域的探索成效。

江苏各地正在用创制性法规与教育改革同频共振,为全国地方教育立法贡献经验。

苏州的立法实践最具代表性。

早在本世纪初期,苏州就率先试水教育地方立法,先后出台《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规,为国家和江苏相关立法探路。

更为突出的是,苏州率先在全省整体通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

近年来,苏州聚焦学习型社会建设持续发力,制定了全国首部以"终身学习"命名的地方性法规,用创制性立法筑牢改革根基,打造出"获益终身的全周期教育链条"。

这充分说明地方教育法规具有灵活性强、针对性足的优势,相较于全国性立法的统筹全局,地方立法能精准对接区域教育需求,有效应对多变的社会环境。

在江苏,这样的立法实践已经形成多点突破的新局面。

常州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劳动教育领域地方性法规,深刻践行"完整地育人""育完整的人"的教育理念。

条例明确每年五月为全市劳动教育月,学校每学期设立劳动周。

目前常州市已培育330门劳动校本课程,试点研发了一至九年级贯通式"欢喜田"劳动周课程。

数据显示,常州市学生每周参与校内外劳动3次,每学期至少到劳动教育基地实践1次,每年至少掌握一项劳动技能,劳动教育已经落地见效。

南通市则出台全国首部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从招生入学、办学条件、师资建设到教育质量、法律责任,都立下刚性规矩,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划定"法治红线"。

这一立法在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无锡和徐州则在关键教育领域精准突破,让地方立法覆盖更广泛的教育场景。

无锡在江苏首推职业教育地方立法,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无锡市职业教育条例》,以六章四十八条的完整框架,构建起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涵盖组织实施、师资建设、产教融合等核心内容,为职业教育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徐州颁布的《徐州市基础教育促进条例》,规定了完善课程建设、加强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强化教研工作等内容,明确了"推进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全学段协同的创新人才培养"等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条例还分别对幼儿园、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以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提出明确要求。

这些地方立法的共同特点是既着眼于教育改革的长远需要,又聚焦于本地区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

通过立法形式将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固定下来,为教育事业的持续推进提供法治保障。

同时,这些创制性法规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推动了全国教育立法的创新发展。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法治是教育改革的保障。

江苏以创新性立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不仅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更彰显了法治在教育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未来,如何进一步优化地方立法、提升法治效能,仍需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教育领域的法治建设,仍需久久为功、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