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工作报告释放更强司法护绿信号:去年起诉环资犯罪3.3万人、公益诉讼护航流域治理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向大会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效果显著,以法治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执法力度持续加强,生态犯罪打击成效显著 数据是最直观的衡量尺度。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3万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万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3亿元。这若干数字表明,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介入力度正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效应日益凸显。 ,最高检部署开展鸟类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并挂牌督办13件重大案件,展示了对濒危物种保护问题的重视。野生动物保护是生物多样性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助于从源头遏制非法猎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蔓延。 二、协作机制完善,流域保护形成联动格局 生态环境问题往往跨越行政区划,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的执法行动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此,最高检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相应机构,更完善协作机制,重点加强长江、黄河、珠江等重要流域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在环渤海地区,针对入海河流污染、海域非法养殖等突出问题,最高检以公益诉讼方式立案,天津、河北、辽宁、山东等沿海省市检察机关同步跟进,共办理对应的案件581件。这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办案模式,有效打破了地方保护主义壁垒,推动了跨区域生态问题的系统性治理。 三、重点区域专项治理,秦岭保护与矿业整治并举 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南北气候的分界线。最高检组织陕西、湖北、四川、青海等地检察机关,联合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司法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此核心生态功能区,为秦岭的长期保护提供了制度性支撑。 与此同时,广西检察机关在最高检指导下,积极参与矿业领域涉重金属污染问题的整治工作。矿业开采引发的重金属污染具有隐蔽性强、治理难度大、危害周期长等特点,检察机关的介入有助于推动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履行修复义务,防止污染问题久拖不决。 四、绿色低碳转型提速,公益诉讼助力高质量发展 在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上,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全年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3万件,涵盖新能源开发、碳排放管理、绿色建筑等多个领域,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 这一举措的背后,折射出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的深刻转变——从单纯的事后追诉,向事前预防与事中监督延伸,从被动应对违法行为,向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持续完善,正在成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法治引擎。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最高检报告既展示了法治在生态治理中的作用,也为绿色发展提供了方向。只有将司法约束与社会治理相结合,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让绿水青山造福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