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个人信息被“交易化”“武器化”,网暴链条隐蔽场景中扩散。通报显示,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周某某等人利用某境外软件创建、管理多个用于“开盒”的频道,通过共享、购买及所谓“社工库”检索等方式非法汇集公民个人信息,集中发布包含明星、“网红”、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等不特定自然人的信息,形成点击高、扩散快的灰色传播场。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些频道不仅设置“付费查询、付费购买”入口,还在部分信息后附加侮辱性言论,组织、煽动关注者对特定对象实施电话、短信骚扰与辱骂,推动线上侵害向线下滋扰蔓延。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助长“开盒”黑灰产滋生。一是牟利与流量驱动。通过广告推送、互相推荐抬升热度,将隐私信息变现,形成“引流—付费—再扩散”的闭环。二是技术与工具被滥用。自动化检索工具、信息聚合库降低了非法获取门槛,使“拼凑式泄露”更容易发生。三是跨平台、跨地域特征明显。对应的行为发生在境外软件空间,侵权地点分散,参与人员中还有未成年人,给取证、管辖与责任认定带来挑战。四是网络暴力情绪化传播。围绕热点事件的对立情绪被不当利用,隐私泄露被当作“惩罚手段”,推动侵害升级。 影响——既伤个人权利,也损公共利益与安全秩序。“开盒”直接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尤其涉及联系方式、住址等敏感信息时,容易引发持续骚扰、跟踪威胁,甚至带来现实安全风险。其社会危害还体现在三上:其一,突破个人信息保护防线,放大“人人可被检索、可被曝光”的不安全感;其二,污染网络生态,把围观变成围猎、把讨论变成攻击,挤压理性表达空间;其三,形成系统性公共安全隐患,一旦与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勾连,可能造成更广泛的财产损失并抬高治理成本。 对策——以公益诉讼推动链条化追责,兼顾惩戒与修复。2024年4月,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线索后开展调查取证,并赴多地核实侵权动机、传播链条及线下危害后果。鉴于侵权获利金额较少、难以反映公共利益受损程度,检察机关组织专家论证,综合信息数量与类型、社会危害、治理修复成本、侵权人经济能力及刑事罚金等因素,酌情确定10万元公益损害赔偿。2025年4月,检察机关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承担公益损害赔偿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庭审前,被告自行删除信息、注销账号,检察机关据此调整诉请,但仍对公共利益损害坚持追责。法院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相关款项已支付并完成公开致歉。该案说明了对“泄露—传播—煽动—骚扰”全链条的治理思路,也发出“获利不高不等于危害不大”的明确司法信号。 前景——构建“源头严防、平台严管、治理协同、依法追责”的长效机制。面向未来,治理“网络开盒”需要多方同向发力:在源头端,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落实到产品设计、数据管理、员工权限控制等环节,降低泄露风险;在平台端,加强对涉个人信息内容的识别处置,拦截封禁异常群组与交易信息,压缩黑灰产空间;在执法司法端,完善跨区域协作、证据固定与追责衔接机制,对组织者、传播者、煽动者依法分别认定责任;在社会层面,提升公众隐私保护与网络文明意识,对“人肉搜索式围猎”形成清晰的价值否定。随着法律制度与技术治理手段优化,对“开盒”行为的发现、处置与追责将更及时、更有力。
网络空间是否清朗,关乎每个网民的权益与尊严。这起案件的处理表明,检察机关正探索网络暴力治理路径,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对违法行为开展系统追责。下一步,应完善以“预防在先”为导向的网络空间治理制度——结合新理念与技术手段——推动政府部门、平台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网民形成合力,为建设清朗网络空间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与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