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在广东这地儿,古某和司某通过媒人介绍相识。两人见面才聊了几句,第二天就把婚结了。谁能想到呢,结婚没几天,男方古某才发现女方司某竟然隐瞒了她有精神二级残疾的病情,每天要吃十来颗药,昏睡十几个小时。古某这才觉得被骗了,立马闹到了法院,要求把婚姻给撤销,还让女方和媒人退还那十万元的介绍费。 媒人说他们早告诉过古某家司某有精神疾病,只是没说太严重。还有个朋友指责说古某的母亲催司某停药怀孕,所以才导致婚姻破裂。但法官调查后发现,媒人并没履行告知病情严重程度的义务。最终法院支持了古某的申请,撤销了婚姻登记。 实际上,像这种情况以前在山东、江苏等地也发生过不少类似的案子。比方说有个山东男子在结婚一个月后才发现女方有遗传性疾病;江苏也有一对新人在婚后才发现女方患有梅毒等等。这些案子都说明一个问题: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是可以撤销婚姻登记的。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一方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必须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没告知,另一方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什么算重大疾病呢?司法解释没细说清楚,但法官一般会参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学常识来判断。艾滋病、梅毒这些传染病肯定算;严重遗传病、精神分裂症、重型精神病也能算;还有性功能障碍影响夫妻义务的主要是男方这些也都可以撤销。 不过这也提醒我们:婚姻登记可不是儿戏!相亲的时候一定要把话说明白,该问的都要问清楚。健康、家庭、经济状况这些基本情况都要问个明白。有些人觉得结婚就是互相包容什么病都能接受,但现实中可不是这么回事!重大疾病直接关系到生活质量、生育和家庭的影响呢。 像这次广东这事儿其实挺典型的:男方心急把证领了才知道事情不对劲。现在很多年轻人为了结婚心急火燎的根本没问清楚情况就草率决定了!现在婚恋市场变化快很多人都是见面几次就急着领证觉得年纪大拖不起这事情根本不行啊!还是得谨慎点好! 尽管法律上有撤销婚姻登记的规定但是很多人对什么叫重大疾病还是不太清楚呢!所以有时候媒体或网友们也会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反正最后这个广东案子结束后我个人觉得真的要谨慎一些了大家一定要小心谨慎点别只顾着一时心急就把事情给办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