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段某的“红内裤案”有了新消息。这次案件的处理细节在3月18日由河南省高院发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消费者段某的言论超出了正当监督范围,对企业名誉造成了侵害。因此,法院判决段某向胖东来赔偿40万元并道歉。根据大河报的报道,这个案件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2025年1月,段某收到朋友赠送的许昌市胖东来生活广场购买的红色女士内裤。他和朋友发现这个内裤掉色严重,并且穿了之后还过敏。两天后,生活广场员工主动联系了段某并告知这个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为了让段某放心他们还陪同就医并且支付了医药费。之后胖东来公司给旗下公司下达通知下架所有相关品牌的商品。 不过后来段某在某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内容说这个红色内裤有问题而且导致他过敏。视频发布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这个视频播放量达到1217.4万、点赞11.4万、评论4.2万、分享量19.9万。到了开庭的时候视频已经被删除掉了。 这个案子审理过程中最花时间的是确定道歉方式。要让段某恢复名誉也要避免给他造成二次伤害,在这个过程中法官需要思考很多。最终法官决定让段某在他的个人抖音账号上发布一个书面道歉视频并且审核通过之后在30天内不能删除这个视频。 这个判决下达后两个人都没有上诉。段某打电话给法官声音平和了许多说已经准备好道歉视频了。胖东来法务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会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完善他们的客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