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召开的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的一组数据引发关注。这份沉甸甸的司法答卷背后,是江苏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司法改革的生动实践。 数据显示,2023年江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760人,起诉95851人,两项数据同比分别下降4.4%和6.3%。这种"量减质升"的态势折射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范运用成效——88.9%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达98.7%,较未适用该制度案件高出19.2个百分点。南京玄武区检察院办理的涉及60余起犯罪的周健等39人涉黑案,因庭审质量优异获评最高检优秀案例。 在反腐败斗争领域,江苏检察机关构建起高效协同的纪法衔接机制。全年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584件,重点打击金融、医药、高校等领域腐败犯罪362人。特别不容忽视的是巨额行贿和多次行贿犯罪起诉数同比上升13.9%,显示出斩断"围猎"利益链的坚定决心。 针对社会治理难点,检察机关创新运用"检察建议+机制建设"双轮驱动模式。针对建筑工程领域频发的"劳务碰瓷"现象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立了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该案例获评全国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这种从个案办理到制度建设的转化思维,正成为江苏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范式。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江苏检察机关打出组合拳: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642人;监督纠正跨区域违法抓捕等行为127件;解冻违法查封资金3.3亿余元。特别是打击新型经济犯罪上取得突破性进展,"7·17"涉缅北和妙瓦底跨境电诈专案组织90余家检察院联合攻坚,批捕2877人、起诉3281人。 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呈现新亮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现五年来审查起诉数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的首次"双下降",1689名接受分级矫治的罪错未成年人中仅1.52%再犯。通过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追回工资7700余万元,针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理93件典型案件,这些举措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江苏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表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维护社会秩序、推进依法治国、保护人民权益上承担着重要责任。从严惩犯罪到反腐败,从优化营商环境到保护弱势群体,检察工作涵盖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说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展望未来,江苏检察机关应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平安江苏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