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座比例最高达62.1%,机票选座“被分层”引争议呼唤规则透明与监管协同

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航空公司机票锁座调查报告》揭示了民航服务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机票锁座现象普遍存在,消费者合法权益面临挑战。

调查覆盖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航、海南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山东航空、四川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10家国内主要航空公司。

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航司的经济舱均存在机票锁座行为,无一例外。

锁座比例从19.9%到62.1%不等,平均值达38.7%。

其中,春秋航空南京至兰州航线锁座比例超过60%,深圳航空深圳至湛江航线锁座比例超过50%。

从锁座区域分析,各航司普遍将经济舱前排、安全出口旁、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纳入锁定范围。

这些座位的解锁门槛按等级划分,位置越优越,所需权益额度越高。

以厦门航空厦门至桂林航线为例,优选座位、首选座位、标准座位分别需要2000积分、1600积分、1000积分兑换。

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航司在权益兑换基础上,同步推出付费购买积分或里程服务,以及销售含积分或选座券的权益礼包,使优选座位解锁路径明显向付费获取倾斜。

海南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三家航司已开放里程或积分付费购买服务。

在信息透明度方面,各航司表现不尽如人意。

虽然客服均确认存在座位锁定情况,但对锁座范围及规则的解释较为模糊。

部分航司以预留特殊旅客座位、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等理由解释锁座原因,但这些说法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矛盾。

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主任傅铮指出,航司锁座比例大多达到30%以上,远超预留特殊旅客座位的合理需求;大量便利舒适座位被锁定,与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的说法不符;消费者可通过权益抵扣或付费解锁,与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的理由相悖。

此外,10家航司的选座协议文本普遍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进一步加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紧迫性。

江苏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航空运输具有公共服务属性,部分航司将本属常规服务范围的座位通过锁定方式进行收费,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

各航司应当开展自查自纠,优化服务规则,积极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

值得欣慰的是,被调查的10家航司均向江苏省消保委回复,表示接受监督与指导。

这为推动问题解决提供了良好开端。

从行业发展角度看,机票锁座问题反映了航空服务市场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

一方面,航司通过服务差异化寻求收益增长点的做法可以理解;另一方面,这种做法不能以损害消费者基本权益为代价。

业内专家认为,解决机票锁座问题需要多方协同努力。

监管部门应完善相关法规,明确航司在座位分配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航司应提高服务透明度,合理设置锁座比例,确保消费者享有基本的座位选择权;消费者也应增强维权意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航空服务的本质是便捷与公平,而非将基础权益变为牟利工具。

面对锁座乱象,航司应回归服务初心,监管部门也需强化制度约束,共同构建透明、健康的航空消费环境。

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