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团结统一

党的团结统一,那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的根本大法,这可是咱们党一路走来发展壮大的看家本领。党的力量在于组织,组织的核心就是要团结统一。但凡在党内搞小圈子、搞秘密集团或者从事分裂党的活动,这简直就是对党根本原则的严重背叛,绝对不能容忍。 1980年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就立了规矩,在《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里严正声明,在党内搞秘密集团是犯罪行为,党员绝对不能参加反对党的活动。现在习近平同志领导的党中央把这事看得更重了,专门把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作为首要任务。现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给分裂行为定了性。只要是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搞分裂活动的,那就是把党籍开除;就算只是参加这种活动的,也要给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就叫对组织者“零容忍”,对参与者也不留情面。 党章第三条规定得很清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党员必须尽到的义务。现在咱们正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努力呢,越是接近目标,任务越艰巨,挑战越严峻。这时候全中国人民都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只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查处一切分裂行为,才能保证全党步调一致往前进。这不仅是为了纯洁党组织,更是为了国家政治安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 所谓“秘密集团”,可不是一般的意见交流或者工作联系。它是少数人通过秘密勾结、阴谋串联建立起来的,专门为了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非法组织。这种组织的存在侵蚀党的基础、破坏生态、干扰决策部署落实。要是不管它发展下去,那党执政的能力和领导权威都要大打折扣。 在执纪实践中得把组织者和参加者区分开来。组织者是主谋、策划者、指挥者,那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肯定要开除党籍;参加者虽然可能被蒙蔽或者裹挟了,但他们选择参与本身已经违反纪律损害团结了。所以根据具体情况给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种区分处理既严惩了首恶又教育挽救了人。 铁的纪律是保障党的团结统一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这次对分裂行为的严厉处分就是告诉大家:中国共产党在原则问题上绝对不含糊,在维护团结统一上绝不动摇。每一位党员都得明白忠诚于党维护团结是首要政治品质。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党的团结统一的维护者和践行者。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