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专利无效与侵权纠纷协同审理在厦门完成 央地联动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新路径

长期以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存在行政确权与司法审判程序分离的难题。

专利侵权诉讼常因等待无效宣告结果而陷入停滞,导致维权周期延长、司法资源浪费。

以实用新型专利纠纷为例,传统模式下民事侵权案件需中止审理以等待行政程序结论,平均耗时超过12个月,严重制约创新主体权益保障效率。

此次厦门试点的协同审理机制,核心在于打破行政与司法壁垒。

在技术层面,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前介入,通过专业设备拆解比对侵权产品,联合技术调查官形成权威分析报告,为案件审理奠定事实基础。

在程序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部门与地方法院通过专线系统实时互联,实现无效宣告审查与侵权案件庭审同步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程序中确认的技术事实直接转化为司法裁判依据,避免了重复举证,当事人陈述亦实现跨程序互认。

这一创新产生多重积极效应。

从个案看,涉案双方在明确技术争议后迅速达成合作意向,纠纷化解效率提升显著;从制度层面看,其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提出的“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要求提供了可复制的操作方案。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专利侵权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5.8个月,而协同机制下厦门案例仅用3个工作日即实现“确权-侵权”全流程处置,效率提升逾98%。

深层改革动力源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

随着我国专利申请量连续十年位居全球首位,2023年上半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43.3万件,传统分段式处理模式已难以适应产业发展需求。

厦门法院将协同机制延伸至诉前调解阶段,通过“技术调查+行政预判+司法调解”组合拳,推动70%的知识产权纠纷在诉讼前端化解。

展望未来,该模式有望在全国技术密集型区域推广。

厦门知识产权法庭表示,将深化与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探索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联盟。

专家指出,这种“司法引领、行政跟进、社会参与”的立体化保护体系,不仅能降低维权成本,更将优化营商环境指数,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制度保障。

知识产权保护的成色,既体现在对权利的有力维护,也体现在对市场秩序与创新预期的稳定供给。

以协同审理破解程序交叉带来的“时间成本”和“制度摩擦”,本质上是以更高效率实现更高质量的治理。

把“案结”与“事了”统一起来,把“止争”与“促产”结合起来,才能让法治更好服务创新、服务产业、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