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长达27年的“婚姻”缘何被确认无效 据法院介绍,女方杨甲与男方杨乙于上世纪90年代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共同生活并育有两名子女;近年来双方感情破裂、长期分居,杨甲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审理中,法院查明双方母亲系亲姐妹,两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经法庭释明有关法律后,杨甲将诉讼请求调整为确认婚姻无效。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双方婚姻无效,并就同居期间财产处理方式作出提示。 原因:法律明令禁止近亲结婚,登记不改变违法属性 法院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存在法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说,即便曾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只要违反禁止性规定,婚姻关系仍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会因为共同生活时间长而“转正”。从审判实践看,一些当事人对亲属范围认识不清,或因风俗习惯、家庭撮合等原因未如实说明情况,导致“登记在册、法律不认”的隐患在多年后集中显现。 影响:婚姻无效不等于权利义务空白,财产与家庭事务仍需依法处置 法院强调,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之间不适用夫妻间权利义务规则,但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仍需依法处理。对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可参照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等规则,结合出资来源、劳动贡献、照料子女与家庭付出、财产实际占有使用等因素进行清算分割;能够证明属于个人的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协商不成的,可另行提起析产等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 同时,婚姻无效并不当然否定亲子关系。已成年子女的权益安排相对稳定,但涉及抚养、探望、财产给付等问题时,仍应依法处理,兼顾未成年人保护与公平原则。此类纠纷也提示社会公众:无效婚姻往往牵涉财产、子女、赡养等多项事务,时间越久,证据越分散,处置成本越高。 对策:把好登记与宣传两道关,减少“事后纠偏”的社会成本 受访法律人士表示,防范此类风险需要多方共同发力:一是加强婚姻登记环节的告知与核验,针对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做好风险提示,完善诚信申报与责任追究机制,并在信息共享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开展必要核对;二是面向农村地区、外出务工群体等重点人群加强普法,讲清“近亲范围如何界定”“隐瞒将承担什么后果”“发生纠纷如何依法维权”等现实问题;三是引导群众增强证据意识,共同生活期间对购房合同、出资凭证、银行流水、经营收益等材料妥善保存,避免发生争议时出现“说不清、算不明”。 前景:法治与公共健康双重导向下,近亲婚姻治理将更趋规范 业内人士认为,禁止近亲结婚既是法律底线,也是公共健康的重要保障。随着婚姻家庭领域法律适用深入统一、登记管理与基层治理健全,相关风险有望更多前置化解,减少“多年后才发现无效”的被动局面。对已经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司法机关将依法平衡财产利益与家庭成员权益,推动纠纷实质解决。
这起跨越二十七年的婚姻无效案件,提醒公众:婚姻登记并不意味着一定合法,触碰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关系,最终仍要接受法律的确认与调整。对个人而言,依法缔结婚姻、如实申报信息、妥善留存证据,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家庭稳定的负责。正如主审法官所言:“法律的红线不容逾越,幸福的婚姻必须建立在伦理与法治的双重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