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陷4.89亿元诉讼纠纷 业绩"双降"困局加剧经营压力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受理的一起金融纠纷案,将中山证券推向舆论焦点。

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主张,2014年由中山证券参与的定向资管计划中,存在员工勾结借款人伪造协议套取3.5亿元资金的违法行为,要求五方被告连带赔偿本金及1.39亿元资金占用费。

深入调查显示,该业务链条存在多重风控失效。

中山证券作为通道方,虽强调"决策权归属委托方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但未有效识别《委托定向投资协议》等文件的真实性。

业内人士指出,此类银证合作业务中,券商若仅满足于形式审查,极易成为资金违规流转的"过桥工具"。

案件背后折射出更深层矛盾。

中山证券2025年财报显示,其净利润仅2100万元,不足行业头部机构单季度利润的零头。

与同期证券业整体营收增长12%的态势相比,其业绩"双降"凸显业务结构单一、过度依赖通道业务的弊端。

控股方锦龙股份的连续亏损,更削弱了对其的资本支持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这已是中山证券近一年内第三起超3000万元的诉讼。

此前与百瑞信托、福建海峡银行的纠纷均涉及资管业务,累计涉案金额占公司净资产3.77%。

多位法律界人士分析,若本案败诉,可能触发金融机构对同类历史业务的全面排查,进而推高行业合规成本。

面对困局,中山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将"积极应诉"。

证券业协会专家建议,中小券商需加速从通道业务向主动管理转型,建立投前尽调、投中监测、投后追偿的全流程风控体系。

监管记录显示,2025年已有12家券商因资管业务违规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反映出强化业务穿透式监管的趋势。

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既取决于市场能力与业务创新,也离不开对合规底线与风险边界的清醒认知。

对涉诉主体而言,依法应诉、主动整改、透明披露是稳定预期的基本功;对行业而言,通过制度完善与责任明晰推动风险治理前移,减少历史交易在时间拉长后的“二次发酵”,才能更好守住金融安全与市场信心的根基。